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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再现辱警言论 这样泄愤代价很大!

柳州交警 2019-04-05

导语:

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本就是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处罚之后仍然不知悔改,一而再再而三停放,再被处罚时心里愤恨,发朋友圈辱骂交警泄愤,今天一男子就因不满交警执法辱警泄愤,将被严惩。

5日上午,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市民举报,称一男子在其微信朋友圈语言低俗辱骂交警。了解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对市民的这一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根据其提供的一些信息,通过智能交通系统找到了该男子的联系方式,与其取得联系并将其传唤到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接受讯问。


当天下午,该男子就来了特勤大队投案自首,对于朋友圈的言论,该男子直言“一时冲动就做了错事,太后悔了”


在民警的讯问中了解到,该男子姓覃,家住在东环路的某小区内,门前是一条刚建成不久的静园路,平时车流量较少,3日晚,他因将车子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被交警处罚,一时气不过就在朋友圈上发了辱警的言论。朋友圈发出后,也收到了几个朋友的留言,都是在劝说他的,冷静下来后,覃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将辱骂交警的朋友圈删除了。


民警通过查询发现,覃某在3月到5月期间,在静园路上因为违反规定停放车辆被交警部门处罚了三次,不仅是违停,覃某的车还存在逾期未检验的情况。目前案件已经移交潭中派出所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近年来,柳州交警已接到多起群众举报的辱警案件,有的是在微信群中对执法的交警指责和谩骂,也有在交警执法时故意拍摄小视频配上辱骂的词汇在朋友圈大肆传播,为了捍卫和保障民警以及交通协管员的执法权威以及人身安全,柳州交警一直对这类辱警、袭警的行为采取严厉打击的政策,而这些当事人皆因一时冲动,尝到了苦果。市民如果对交警的执法有疑问可以通过正当途经进行反馈,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进行泄愤。


(责任编辑/莫小华  文/韦慧  图/何雯雯  整理/黄婕好)


哇,点 的人好有眼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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